近日,中國國家能源局悄然下發(fā)《關于發(fā)揮市場作用促進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yè)升級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自2015年起,享受國家補貼的太陽能項目采用的太陽能組件和并網逆變器產品應滿足工信部1月12日發(fā)布的《光伏制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2015年本)征求意見稿》相關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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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單晶硅電池組件和多晶硅電池組件的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6%和15.5%,硅基、銅銦鎵硒(CIGS)、碲化鎘(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8%、11%、11%、10%;新建和擴展太陽能企業(yè)和項目,單晶硅電池組件和多晶硅電池組件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7.5%和16.5%,硅基、CIGS、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2%、1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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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多晶硅、單晶硅、薄膜電池組件自投產運行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分別不高于2.5%、3%、5%。而并網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應滿足:帶變壓器型不低于96%,不帶變壓器型不低于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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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自2015年起,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偏遠地區(qū)缺電問題及太陽能扶貧等公益性項目,所采用的太陽能產品應達到“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各級地方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支援的太陽能項目,應采用“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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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能效“領跑者”是指同類可比范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企業(yè)或單位。根據(jù)1月8日發(fā)改委等八部門發(fā)布的《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2015年太陽能“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應達到以下指標:單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7%以上,多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6.5%以上,轉換效率達到10%以上薄膜太陽能電池組件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進技術產品。
國家能源局推太陽能“領跑者”計劃 對產品指標嚴格設限 |
作者: | 發(fā)布日期: 2015 年 02 月 10 日 9:57 | 分類: 產業(y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