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湖南省發(fā)改委下發(fā)《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存量普通光伏發(fā)電指標競爭性配置項目的通知》。根據該通知:
1)由于廢止了一批無法實施的有指標項目,所以騰挪出一部分指標,湖南尚未示項目統(tǒng)計情況,因此具體騰挪出多少指標尚不清楚。
2)電價每降低0.01元/度,得5分,滿分25分
顯然,電價降5分錢即可拿滿分;但文件中未明確以哪個標桿電價為基礎降價!
3)承諾獲批后1個月內開工建設,4個月內建成的,得7分;承諾獲批后2個月內開工建設,6個月內建成的,得3分。
根據這一評分規(guī)則,顯然此次配置的目的,主要是用于解決存量電站的。
來源:智匯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