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廣西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申報2023年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的通知》,提出:2023 年安排的風電、光伏項目指標分別為12GW、 3GW。
5月12日,廣西發(fā)改委印發(f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第一批共32個項目,總規(guī)模為400.5萬千瓦。其中,陸上風電項目28個,裝機容量360.5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4個,裝機容量40萬千瓦。
由于招標文件強調:每個集團公司風電及光伏項目獲得的建設指標容量均不得超過年度安排競配指標總容量的10%,合資公司按股權分配。此次投標,多家集團采取合資的方式。
表:廣西第一批風電、光伏項目投資企業(yè)情況(單位:萬千瓦)
同時,文件要求:
列入建設方案的項目須抓緊開展前期工作,從建設方案發(fā)布之日起,風電項目要求9個月內申報核準,三年內全容量建成投產;光伏項目要求兩年內全容量建成投產。
列入本方案的項目須配建一定比例儲能設施或購買相應比例的共享儲能服務。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置比例分別為裝機容量的20%和10%,原則上額定功率下連續(xù)充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
來源:智匯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