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終判臺灣太陽能反傾銷平均稅率約19.5%,較初判時的平均稅率24.23%下降。而來自中國大陸的太陽能產品將被征收平均52.13%的反傾銷關稅,最高可達165.04%;平均反補貼稅為38.72%(詳看)。
對于臺灣反傾銷稅率降低,茂迪表示,此結果符合預期,將持續(xù)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爭取撤銷本案,為臺灣廠商爭取最有利的終判結果。臺灣經濟部國貿局也表示會積極協(xié)助臺廠,向 ITC 爭取撤銷雙反。
新日光表示,其今年前11月直接出貨美國市場比重僅約0.71%;因商務部終判結果,臺灣稅率遠低于中國大陸,臺灣電池廠可望恢復銷往美國,預期整體電池需求將可顯著回溫。不過,新日光指出,海外布局仍是全球化策略的一環(huán),未來仍將持續(xù)評估于歐美及其他亞洲地區(qū)設廠,以供應其他市場需求。
而太極及升陽科稅率皆為19.5%。太極表示在美國雙反立案調查期間已順利調整客戶結構,擴大歐洲、日本及亞洲客戶發(fā)貨量,將可有效降低美國課征反傾銷稅影響。
升陽科指出,終判稅率19.5%,低于初判的24.23%;且其今年前3季銷美比重僅約0.3%。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預計明年1月底作出最終裁決,目前對財務并無重大影響。升陽科同樣積極展開海外布局,今年與馬來西亞商TEK SENG HOLDINGS BERHAD結盟,擴展東南亞銷售市場。
此外,昱晶稅率為27.55%,為因應此變動因素,除了積極爭取提升其他既有區(qū)域訂單、調整美國市場供貨規(guī)則及加速拓展新興市場之外,將持續(xù)積極評估規(guī)劃于海外布局產能。昱晶2014年1~11月出貨至美國地區(qū)只占其總發(fā)貨量的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