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產經省于三月19日公告了新一年度(平成27年,2015年)的再生能源固定價格買取制度買取金。延續(xù)日本逐年降低買取金的既定政策,以及裝機、維護、運營等成本的下跌,太陽能買取價格如預期般下修,最高下修幅度近16%。
上個月,一組委員會在重審再生能源補貼辦法后,提出了如上的新收購價格。非住宅用、大于10kW的太陽能系統(tǒng),且在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間核可者,買取價格將從原先的32日圓/kWh降到29日圓/kWh;而在七月一日后核可的系統(tǒng),買取價格還會進一步下修到27日圓/kWh,比起前一年度少了約15.6%。此外,裝機量小于10kW的家用太陽能系統(tǒng)之買取價格也將從原先的37日圓/kWh降到33~35日圓/kWh。不過,從EnergyTrend在PV EXPO 2015觀察到的趨勢來看,日本住宅型太陽能今年還會繼續(xù)發(fā)展,較低的買取價格對市場影響應較低。
日本政府在2012年七月提出了再生能源三年優(yōu)惠期限,而今年七月一日起的跌幅則反映了三年優(yōu)惠期限到期。在這段期間內,日本全國太陽能系統(tǒng)的裝機量大幅成長,最后造成區(qū)域電網相當大的負擔,使去年九月發(fā)生了七大日本電力公司停止“準入”(并網)的事件。爾后,日本政府提出新方案,也與這些電力公司達成一定的限制。未來預計要并網的太陽能系統(tǒng)必須搭配能源控制系統(tǒng)(power conditioning system, PCS),而申請未準并網或者未申請并網者,可能會轉向搭配儲能系統(tǒng)。
彭博社指出,逐年降低的買取價格反映出太陽能系統(tǒng)運營成本降低的事實,也代表太陽能發(fā)電量越來越高了。而除了太陽能之外,日本產經省也一并公告了風力、生質能源、地熱等其他再生能源新一年的買取價格。